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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昆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
关于做好直属学校(单位)基层党组织
换届工作的通知
各直属学校(单位)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,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,党的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,期满需换届选举新一届委员会。2016年9月~10月间各直属学校(单位)党组织进行了集中换届,目前,大部分学校(单位)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即将到期,现就下一阶段换届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1.合理确定职数。学校(单位)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,一般党支部3-5名,党总支部、党委5-7名,如工作需要,经上级党组织批准,可适当增加委员1-2名。其中,书记、副书记职数不得超出目前配备数。鼓励学校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,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。
2.严格任职条件。坚持“五选七不选”,即:选那些政治素质好、热心服务群众、带领发展能力强、善于做群众工作、作风公道正派的党员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;坚决防止那些触犯刑律受过法律制裁、涉黑涉恶、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、参加非法宗教活动、宗族宗派思想严重、阻挠和破坏选举、群众口碑差的人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。着力选优配强学校(单位)党组织书记,坚持把党性强、作风好放在首位,注重选拔讲政治、重公道、业务强、善服务、口碑好的优秀党员担任“一把手”。
3.优化班子结构。坚持在任职年龄上不搞“一刀切”,党组织班子中既要注意保留50岁以上有经验的骨干,又要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,努力形成“老、中、青”相结合的合理梯次配备。力争做到每个党委(总支、支部)有1名以上30岁左右的青年党员和1名妇女党员作为委员候选人。提名为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的,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。要通过换届,使班子的年龄结构更加趋于合理,能力素质进一步得到提升,战斗力进一步得到加强。
二、工作步骤
换届工作从现在开始,到10月底前完成。具体可分三个阶段:
(1)准备阶段:制订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,起草党委(总支、支部)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做好宣传发动、酝酿推荐候选人、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等工作。
(2)推荐选举阶段:开好四个会议,一是开好一次党委(总支、支部)委员会,通过学习有关文件,进一步统一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思想认识;二是开好党员和教职工代表民主推荐会议,推荐新一届党委(总支、支部)委员候选人;三是开好一次党员选举大会,差额选举党委(总支、支部)委员;四是开好新一届党委(总支、支部)委员会,等额选举书记、副书记。会议应由书记主持。
(3)总结阶段:选举结束后,各学校(单位)党委(总支、支部)总结选举情况,向市委教育工委报告选举结果,报告附党委(总支、支部)委员会委员、副书记、书记名单。及时将换届情况在昆山党建平台和苏州党建平台中录入。
举行换届的请示报告和选举结果情况报告,请发指定邮箱:951248039@qq.com,联系人:蔡秀华。
三、组织保障
1. 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党委(党总支、支部)换届工作,是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。各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领导和指导责任,认真研究、精心组织、周密安排,切实抓紧抓好。今后,凡届期已满的党委(党总支、支部)都应自行进行换届选举。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的党委(党总支、支部),要经基层党组织集体研究、讨论决定,并报市委教育工委备案。
2. 规范程序,严明纪律。要把坚持党的领导、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有机结合起来,并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。要坚持德才兼备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的原则,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、工作上有本事、作风上过得硬、群众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出来。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换届纪律教育,对违反党内选举规定、干扰和破坏选举工作的人和事,一经发现,从严查处。
3. 宣传引导,营造氛围。坚持教育在先、警示在先、预防在先,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,深入开展党组织换届政策和纪律宣传活动,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,采取合法、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选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。
中共昆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
2019年9月16日